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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五项制度用以促进就业
2009-07-24

我国将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五项制度用以促进就业

      在20日于吉林省吉林市召开的"全国公共就业服务研讨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国将大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实施五项制度促进就业。

      专家分析,当前,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就业形势依然严峻,而我国就业压力长期存在,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客观形势对公共就业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刘丹华在发言时表示,下一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将按照统一规范要求,重点落实免费服务制度、就业与失业管理制度、就业援助制度、专项服务制度以及信息服务制度。

      刘丹华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重点依托基层服务平台,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扶持政策,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即时岗位援助;在相对集中的时期内,按照全国或本地的统一要求,公共服务机构将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等特定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在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的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为社会提供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服务。

       当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工作人员会同来自北京、天津、湖北、福建等30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就业工作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和沟通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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